2023年郴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23-02-03 09:19 信息来源: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明细表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 政府采购预算表

24.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四、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政策和规划。

(二)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及其准入谈判规则和医保支付标准。

(五)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实行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实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指导有关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机构设置。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与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五个科室,核定编制16人,现有在编人数16人,离退休人员1人。郴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市医保局管理的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参保权益科、待遇审核科、生育保险科、特殊门诊医疗保障服务科、异地就医保障服务科、基金结算科、基金财务科、基金风险防控科9个职能科室,核定编制41人,现有在职人数49人,其中在编在职29人,退休人员1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郴州市医疗保障保局本级

2、郴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三、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明细表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四、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19.8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69.8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6.16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176.1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50万元。

(2)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19.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6.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281.1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5万元。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9.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989.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787.57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59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38.7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6040.01万元(其中部门预算330万元,市财政局科室代编项目5710.0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a城乡医疗救助支出5万元(市财政局科室代编专项),主要用于对困难群体开展医疗救助。

b城乡居民医保配套4447万元(市财政局科室代编专项),主要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要求市级配套部分。

c公务员医疗补助500万元(市财政局科室代编专项),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d老干部医疗补助700万元(市财政局科室代编专项),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补助。

②运行维护经费、业务工作经费、其他项目安排情况。

a运行维护经费17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待遇工作开展、医药服务管理、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医保基金处罚。

b业务工作经费16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待遇工作开展、医药服务管理、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c其他项目经费58.01万元,为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支出5万元(市财政局科室代编其他项目),主要用于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支出;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医疗补助5万元(市财政局科室代编专项),主要用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补贴;破改企业欠缴医保费财政兜底48.01万元万元(市财政局科室代编专项),主要用于破改企业欠缴医保费财政兜底支出。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3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9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增加2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2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4万元,预算较上年增加262.22%。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数289.6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89.6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2023年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与2022年相比减少46.5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55万元,一般性支出经费相应减少。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郴州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郴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等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97万元,增长21.96%。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31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86万元、项目支出330万元,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2)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单位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金额6040.01万元,(其中部门预算330万元,市财政局科室代编项目5710.01万元)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2023单位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金额5652万元,为城乡医疗救助支出5万元(市财政局科室代编专项),城乡居民医保配套4447万元(市财政局科室代编专项),公务员医疗补助500万元(市财政局科室代编专项),老干部医疗补助700万元(市财政局科室代编专项),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可供使用车1台(按照文件暂划拨供我单位使用,无车辆所有权)。根据《郴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郴州市党委政府机构改革公务用车编制调配划转建议报告》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机要通信应急车辆中,调出1辆配给市医疗保障局使用,车辆权属及编制暂不划转。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共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共租用办公用房1329.2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121.2平方米,其他用房208平方米。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医疗保障局本级现有计算机47台,打印机15台,扫描仪3台,照相机1台。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郴州市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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