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1 10:27 信息来源: 郴州医保 责任编辑:

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思想认识不断提升。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明确负责政务信息工作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报送、组织协调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公开与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二)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政务信息工作规定》《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公开范围、方式与时限、监督保障等,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确保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

  (三)政务宣传持续加强。充分利用郴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医保服务指南、“一件事一次办”清单、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经费收支等,借助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工作动态、宣传报道、法律法规、医保政策及解读等信息,扩大受众面,增强影响力,增进公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了解。2023年,公开规范性文件2个,医保政策文件9个,财务公开8次,宣传报道335篇。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材料质量需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还需在通俗性和易读性方面进一步改善。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与医疗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能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稿件编写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各科室单位之间的信息联动性,及时汇总信息,以防出现信息发布不及时或存在遗漏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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