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郴州市中医医院执行一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20 17:07 信息来源: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市中医医院: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同意郴州市中医医院恢复执行一类价格的意见》,经研究,同意市中医医院从2023年4月1日零时起执行我市一类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调整后,市中医医院执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请市中医医院认真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向患者做好价格调整政策的宣传解释,及时关注并妥善处理社会舆情。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认真做好医保相关政策调整、系统维护和医保结算等工作,做好市中医医院收费标准调整后医疗服务收入及医疗费用变化的评估测算和跟踪监测,及时分析监测其对医保基金支出的影响和群众费用负担变化情况,密切关注调价影响。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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