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2-29 14:40 信息来源: 郴州医保 责任编辑: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郴州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医疗保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现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法治建设责任不断压实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利用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书籍,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通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定期听取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要点,与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三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医保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和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工作。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实现100%覆盖。

  (二)完善体制机制,法治建设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严格依法决策。认真落实《郴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了《郴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事关全市医保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点规划等工作,认真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积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涉法事务中积极作用。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原则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自查工作,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照法律、法规及上位政策文件的规定制发。2023年,我局出台规范性文件2个,均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依法经过了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并报市司法局“三统一”登记备案。三是严格政务服务管理。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建立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较2022年再精简证明材料6项,缩短办理时限16天。深化“放管服”改革,将23项经办服务事项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构建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

  (三)注重法治宣教,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在全市举办以“春风暖林邑 医保进万家”为主题的“五个一百”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开展285场专业培训、491场政策宣讲、279场爱心义诊,设立百个宣传示范点,建立由百台公交车组成的移动宣传点,同步举办线上线下医保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在电视台开设“以案说法”等专题栏目,为群众普及医保惠民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医保政策法规深入人心。二是强化法治教育。加强对全局领导干部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法治教育培训,依托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试平台、学习强国等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并将法治教育纳入新入职干部职工培训重要内容。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邀请法律专家给干部职工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推荐干部职工参加全省行政执法教员培训,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三是强化学法考法。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将学法用法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全局参加考法人员46人,参学率、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

  (四)严格规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抓好常态监管。建立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设立郴州市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先后出台联席会议制度、数据共享比对工作机制、问题线索移送通报会商工作机制、联合监督执纪制度等制度。进一步优化网格管理制度、强化协议管理,加强DRG付费下的基金监管,开展全覆盖稽核检查。持续开展飞行检查、交叉检查、打击定点医疗机构虚假住院、伪造医学文书等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413家,追回违规医保资金6248.37万元,行政处罚607.06万元。二是抓好智能监管。深入推进全市智能场景监控系统、智能审核系统和信用体系监管平台应用建设。配置智能审核规则103条,将“人脸认证”和“监控取证”相结合,精准识别“冒名就医”“挂床住院”等骗保行为。全市通过智能审核拒付或追回医保基金406.43万元。三是抓好信用监管。积极推进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针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医保药师4个主体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形成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息共享、结果公开、结果应用、信用修复等全链条闭环式信用监管。

  (五)强化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不断规范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3年以来,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结合“清廉”医保建设和医保行风评议,完善内控管理等制度,每月随机抽查单位参保缴费、医疗费用报销、基金收支账户管理等情况,有效预防了医保内部人员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部门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邀请市人大对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7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自觉接受纪检监督,坚持“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汇报,向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42件。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程序和原则及时主动、真实全面地公开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接受群众全面监督。同时聘请社会监管员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全市医保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二、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不够。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体上有较明显提升,但主动创新意识不强,培育创造法治政府特色亮点的工作思路仍不多。二是行政执法力量和水平有待提高。医疗保障领域执法有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特点,又面临繁杂交叉的多重法律关系,具有相当的难度。当前我局没有专门的医保基金监管执法机构,行政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均需进一步强化提升。三是普法宣传实效有待提升。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创新不够,针对性不强,普法成效不够明显。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医保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医保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有机结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是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综合运用系统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结合网格化管理和社会监督,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全覆盖。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优服务,业务比武强规范”活动,持续提升监管队伍能力水平。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理程序,完善经办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等和医保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正面导向作用,扩宽宣传渠道,改善宣传方法,提高宣传层次,有效宣传医保法律法规及政策,使医保政策法规深入人心。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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